福然德(605050):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伟德体育- 伟德体育官方网站- APP下载告(徐猛)
2026-04-19伟德体育,伟德体育官方网站,伟德体育APP下载
本人于2025年度担任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凭借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认真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及时了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变动及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诚信、勤勉、忠实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徐猛,1968年3月出生,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律师执业资格。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监察局、办公厅干部,北京市劳赛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党支部书记,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党支部书记,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监事,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管委会委员、家族企业风险管理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2023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综上,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同时,本人已向公司提交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确认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就《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向公司谏言,并要求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取消设置监事会,同时提出新增4项新内部管理制度,分别是《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和《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司积极采纳了本人的建议,在报告期内,就本人提出的工作要求及时的响应,并对《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大规模的、全面性的修订。
2025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内部审计状况、内部控制缺陷状况、重点关注领域及各个季度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时,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还积极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相关情况进行沟通,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及工作日到公司或加工基地进行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2025年度,本人参与现场工作天数超过15天。本人通过在公司办公现场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和现场走访调研,重点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以及规范运作执行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核查职能。同时,关于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本人积极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之间的交流,并加强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内审部门的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运用专业背景与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共传媒有关公司或行业的各类报道,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获悉与公司相关的信息。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各自分别任职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日常履职中,我们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保持顺畅的信息沟通,并就公司相关议题进行深入讨论、提出独立建议。在参与决策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立场,对公司的战略方向、风险管控与治理机制进行审慎评估。工作中,我们注重分工协作:独立董事侯文彪先生在财务审计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素养,独立董事陈玉东先生则长期专注于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见解深刻。我们三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与协作,共同推动各项决策的有效制定与实施。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在本年度履职过程中,重点监督关注公司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并在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系考虑了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为保证其日常生产经营稳定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亦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及控制环节内控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内控体系和相关制度各个重大方面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不存在重大偏差,能够充分有效地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按照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不存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任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